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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杰月刊:春日已至,未来可期,锐杰律所3月事记

发表时间:2022-04-02 作者:ruijie 阅读量:734

1.致最美的“她”,湖南锐杰律师事务所女神节活动圆满落幕

3月8日是国际妇女节,我所工会特举行了女神节庆祝活动,为一直奋斗在法律工作前线的女性同仁送去温暖和关爱。

此次活动,既丰富了律师们的业余生活,释放了日常工作中的压力;又为律师们提供了一个交流合作的机会,增进了友谊,让每个人都感受到锐杰律师积极、乐观、向上的面貌,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可和称赞。

2.开讲啦,陈勇研究员带你走进“亲子鉴定”

3月10日,现任湖南省妇幼保健院湖南省天衡司法鉴定所主任陈勇研究员受我所邀请,在我所举办有关亲子鉴定专题讲座,围绕亲子鉴定司法文件的签发、审查与质疑,以及司法鉴定相关法律法规解读,带领大家走进“亲子鉴定”。通过此次讲座,我所律师对司法鉴定尤其是亲子鉴定的认知进一步增强,对今后的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理论经验。也希望借此机会,可以促进我所与湖南省天衡司法鉴定所的交流与合作,相互协助,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共同努力。

3.我所李霞艳律师代理的一起案件取保候审

我所李霞艳律师代理的一起案件当事人李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经李霞艳律师积极与侦查机关及检察院沟通,并联系部分受害人帮助当事人获得谅解,最终检察院作出未批捕决定,成功取保。

4.我所熊万律师代理的一起案件取保候审、一起判缓刑

【取保候审案件】当事人陈某因涉嫌抢劫犯罪,被公安机关调查,2022年2月23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我所熊万律师介入后立即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在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阶段积极与检察官沟通,检察院最终认定陈某具有自首,从犯,退赃等情节,并于3月29日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判缓刑案件】当事人宋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涉案金额达到25.3万元。公诉机关提起公诉后,熊万律师在与承办法官多次沟通确定退赃数额后,帮助宋某积极配合退赃并缴纳罚金,在法庭上,法院采纳了熊万律师提出的嫌疑人具有自首,初犯偶犯等辩护意见。最终判处宋某缓刑。

5.我所刘梅芳律师、熊万律师代理的一起案件胜诉

我所刘梅芳律师、熊万律师代理的一起代位权纠纷案,作为原告李某代理人,刘梅芳律师、熊万律师在庭审中据理力争,让法院支持了我所律师提出的多项诉讼请求,并驳回了被告方提出的多项主张。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中铁某某广州公司向原告代位清偿第三人湖南某某公司所欠的借款本金280万元和利息,本案胜诉。

6.我所刘梅芳律师赴长沙福彩中心开展《民法典与彩票》专题讲座

为顺应时代发展需求,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我所刘梅芳律师为顾问单位长沙福彩中心开展《民法典与彩票》专题讲座。讲座围绕民法典学习及与彩票行业之间的联系展开,切实帮助彩票行业人员把对民法典的宣传学习融入日常工作当中。通过讲座学习,在场人员对民法典有了更全面、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为推动长沙彩票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7.我所蒋阳丹律师代理的一起案件判缓刑

被告人车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非法获利高达1400余万元,被告人家属委托湖南锐杰律师事务所蒋阳丹律师作为辩护人,在蒋阳丹律师的努力下,实现批捕后取保候审,并且法院最终对车某判处缓刑。

8.我所雷新明律师代理的一起案件当事人获释

我所雷新明律师代理的一起案件当事人涉嫌逃避追缴欠税罪,经雷新明律师多方走访,积极与侦查机关、检察机关沟通,推动不予逮捕的重点问题核实,最终检察机关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当事人获释。

9.我所罗意律师代理的一起案件成功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

我所罗意律师代理的颜某涉嫌诈骗案,涉案金额巨大,在当事人已经被检察院决定逮捕后,罗意律师通过不断与检察机关、侦查机关沟通递交法律意见书,最终对颜某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

10.尽心尽责暖人心,我所李霞艳律师获赠锦旗

林某系一家工程公司的采购,离职后借助其对公司仓库看管松懈、库存记载混乱的了解,多次前往仓库盗窃,价值巨大。本所李霞艳律师接受委托后,积极在受害人及各办案机关之中沟通,最终为其取得罪责刑相适应的判决结果。李霞艳律师用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收获了当事人及其家属的高度认可和感激之情,林某及其家属在收到判决结果后十分满意,特向李霞艳律师赠送锦旗以表感激之情。

11.众志成城共抗疫情,锐杰人在行动

近日,全国多地相继出现新冠疫情,长沙也出现了多例新增病例,在疫情出现反弹的特殊时期,疫情防控迫在眉睫。根据湖南省律师协会的相关规定,我所严格遵守有关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确保各项日常工作安全、有序展开。全体锐杰人相信,只要我们众志成城共抗疫情,就一定会等到春暖花开的时候!

12.我所专家顾问刑法学教授徐跃飞老师大作《故意犯罪停止形态新论》出版

近日,我所校外指导老师徐跃飞著《故意犯罪停止形态新论》一书出版。本书通过对中外立法规定和理论争议的评析,结合刑事司法实际,对各种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的概念、特征和条件进行了比较系统、比较完整的梳理和论述。对每种犯罪停止形态的有关争议问题进行了专门论述,得出了自己研究的新观点。对我国现行刑事立法存在的缺陷进行了剖析,并提出了立法建议。

13.我所刘静律师代理的一起案件取保候审

我所刘静律师代理的一起案件,涉案金额近300万。在接受当事人家人的委托后,刘静律师积极与办案单位进行沟通,最终检察院对作出不予逮捕决定,当事人取保回家。取保候审执行当天,刘静律师陪家属到派出所接人,见证一家团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