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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不起诉!锐杰所成功办结周某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

发表时间:2019-01-02 作者:ruijie 阅读量:4851

2018年12月27日,周某某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一案,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检察院最终以被不起诉人周某某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对周某某不起诉。经锐杰所蒋阳丹律师的努力,周某某重获自由。

2017月4月11日,公安机关将周某某抓获归案,归案后被执行拘留,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锐杰所蒋律师接受委托之后,全力投身到案件的辩护准备中去。多次向周某某详细了解事发经过,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2017年6月29日公安机关对周某某变更强制措施,对其采取取保候审。

进入检察阶段后,蒋律师集中本案的问题和难点,查阅大量案例,根据事实和法律提交辩护意见,从多个方面详细阐述了不应追究周某某刑事责任的理由。检察机关在认真审查本案材料,采纳了辩护律师的意见,最终作出了<长雨检刑检刑不诉(2018)***号>不起诉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