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珍华 律师

  • 基本信息
  • 留言咨询
  • 0731--85861368

  • ruijie@hnrjlawyer.com

  • 刑事辩护

  • 法学教授北京大学访问学者中国民法学会理事湖南省刑法学会、案例 详情 >

姓名:

电话:

邮箱:

内容:

提交咨询

您当前位置:主页 > 锐杰案例 >详情

重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例分析研讨会

发表时间:2019-04-12 作者:ruijie 阅读量:3876

2019年4月12日晚7点,锐杰所开展了“重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学习会。这次学习会由李青云律师主持,吴轩兰律师主讲。
学习会分析研讨的案例是我所吴轩兰律师前不久代理完结的一起刑事辩护案件,最终的结果是检察院对我方当事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学习会伊始,吴律师先对案件进行了一个总结性的陈述,帮助在座律师梳理案情,打开思路。接着又引入与案件相关的《刑法》第205条的规定,并进行了详细的解释说明,让整个案件有法可依,有迹可循。

学习会期间,吴律师还分享了这次办案的过程和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这个案件涉及到公司之间资金的流动,涉案金额巨大,银行流水更是繁冗复杂,吴律师却还是在细碎繁杂的银行账单中抓住了漏洞,为这起代理争取到了关键性证据。

学习会末,该案件引发了在座律师激烈的讨论。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究竟是行为犯还是结果犯这一问题,在座律师各抒己见,依法论理。
这次学习会最终在未完待续的讨论声中落下了帷幕。

 Warning: mysqli_free_result() expects parameter 1 to be mysqli_result, boolean given in /webHome/host8148985/www/lawyer/news_browse.php on line 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