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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唐山市第一看守所羁押人员死亡事件

发表时间:2019-11-09 作者:ruijie 阅读量:2642

不忘初心 为民司法

2019年11月7日,北京青年报报道,河北唐山涉嫌职务侵占罪、行贿罪的嫌疑人周广华在被羁押515天后因病身亡。在此期间,看守所曾4次向办案单位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未果。该报道还贴出了唐山市第一看守所向唐山市玉田县人民法院出具的“关于在押人员周广华患病情况的说明”,并建议尽快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图片来源于网络)   

一、制度之殇
涉嫌犯罪的周广华病死于看守所,其主因是周广华自身患病,但并非不治之症——癌症,如果及时给予必要的治疗,也许是可以避免的。事件发生后,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员是十分必要的。在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同时,应该从制度上反思如何预防同类悲剧的发生。如果在押的看守所的医疗条件不能满足个别患病在押人员的日常医治,应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如第一次未被办案单位审批变更,经看守所评估后第二次报经审批,审批部门应依法变更。
二、情理之中
1983年开展声势浩大的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为我国改革开放初期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之后,回复正常。自2000年开始,几乎每年开展“严打”,在极少数单位和司法人员的头脑中已经形成了“从严”无错、“从宽”很难。由此给现有司法环境产生了错觉,如司法人员依法给予犯罪人员“从宽”处理,就会被认为收受了贿赂、得到了好处,不然不会给犯罪人员“从宽”的“好处”。唐山市第一看守所依法呈请相关单位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不被采纳,实属情理之中。
三、矛盾之变
党的十九大对我国现阶段的主要矛盾作了准确判断,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司法机关及其司法人员必须抓住社会主要矛盾之变化,转变司法观念。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大多属于人民群众,同样向往美好生活。这种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已经由过去吃饱穿暖改变为对健康、安全、公平正义、教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向往。现阶段全国各地看守所在医疗条件、就医环境等方面发展又极不平衡也不充分,绝大多数不能满足在押人员对健康的需求。因此,依法教育惩罚犯罪、对涉嫌犯罪人员通过限制人身自由进行特别预防的刑事司法环境下,应给予充分的人权保障——健康。
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行过程中,发生此类事件,极不应该。将主题教育活动成果转化为司法工作成效,不走过场,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由于先期没有很好贯彻“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刑事司法政策,在社会流传了一个段子“坦白牢底坐穿,抗拒回家过年”。后来,针对这一现实,又发布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以改变过去司法形象。2019年10月24日,两院三部发布的《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不久的司法实践结果,将检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成效。


编辑:雷新明律师